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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志愿者参加二七区贯彻落实《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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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上午,集团公司志愿者在二七区文化馆参加二七区文明办主办的《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志愿者代表向参与活动的全体志愿者发出倡议,倡导大家不要随地吐痰、便溺,要文明出行,爱护环境,做文明市民,为建设文明郑州作出贡献。《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7年12月21日经郑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3月31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省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专门性地方法规。 
《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市民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应当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文明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就医、文明上网等。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做文明郑州人,提升城市形象。(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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