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31 浏览:
淮内高速省界至淮滨段项目经理部粉煤灰
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淮内高速省界至淮滨段项目经理部粉煤灰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内高速省界至淮滨段项目经理部的公告栏内和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cjjt.com/gcj/)发布。请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编号:GCJ-DE-HN-CL(2021)002号
2、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及相关工程内容:
根据本项目工程规模及集团公司对项目部建设要求,依照标准化施工要求及前期工程规划,现对淮内高速省界至淮滨段项目经理部所需混凝土用粉煤灰采购进行二次招标,数量如下。
淮内高速省界至淮滨段项目经理部混凝土用粉煤灰量
单位:吨
材料名称 | 到货地址 | 数量 | 备注 |
粉煤灰(一级) | 淮内高速省界至淮滨段项目经理部拌合站 | 17000 |
上表中所列数量是估算的预估数量,仅作为招标的基础,不能作为实际数量的依据,仅供投标人参考。实际工程量依工程实际发生量为准,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建材供应类别)、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则需提供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为销售企业,则需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货能力要求:按质、按量、按时保证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垫付能力,垫付资金不低于贰拾万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附带垫付资金承诺书。
3.5履约信用要求:在过去三年内,与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没有发生经济纠纷或不良经营记录的,社会信誉良好。
3.6根据经评审的价格排名确定中标人,当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不能有效保障物资供应时,自动顺延下家为中标人。
3.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报价。
3.8不接受同一单位的多个授权人进行投标,先到为准。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报名和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 30 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建材供应类别)、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亦可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淮内高速省界至淮滨段项目经理部设材部(信阳市淮滨县栏杆街)领取招标文件。
6、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须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可自行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4月8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河南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郑州市淮北街11号)。
7.2每个投标人制作一套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一份电子版,报价文件单独密封。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伍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转账形式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足额转出并备注(淮内高速省界至淮滨段项目经理部混凝土用粉煤灰二次投标保证金,否则将退回汇款,视为没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招标人银行帐户收到为准,且须在截止期2021年4月7日17 时00分前到账(由招标人进行核查)。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于3个工作日内退至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淮内高速省界至淮滨段项目经理部
账号:4105017628380000011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浉河支行
行号:105515000091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38528290
9、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淮内高速省界至淮滨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18937636067
10、监督: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65398
河南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监察室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799279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淮内高速省界至淮滨段项目经理部
2021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