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24 浏览:
2021年商南高速周口段
沥青路面前台摊铺工程劳务协作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1年商南高速周口段路面病害处治专项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业主单位为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养护专项工程项目部,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沥青路面前台摊铺工程施工劳务合作,经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本次招标招标人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商南高速周口段路面病害处治专项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商丘~南阳高速公路(简称商南高速公路,编号 S81)是河南省规划的 12 条东西横线之一。商南高速公路周口段起讫桩号为 K96+493~K163+860,全长 67.367km,于 2006 年 12 月建成通车,至今运营已 14 年。
商南高速公路周口段自 2006 年 12 月建成以来,至今已运营 14 年,随着通车年限的不断增长,交通量逐渐增加,在行车荷载的频繁作用下,1、2 车道路面老化,轮迹带出现龟裂、纵横缝等疲劳裂缝,裂缝深度主要位于上面层,局部发展至中面层;杨湖互通匝道路面出现了严重纵缝,龟裂、局部坑槽等病害;此外,全线内、外侧车道边缘线脱落严重、模糊不清、反光能力不足。使得该路段路面技术状况指数下降,路面整体服务性能有所降低,影响了行车安全性与乘车舒适度。
商南高速公路周口段,起点桩号 K96+493,终点桩号 K163+860,路线全长 67.367km。本工程主要对商南高速公路周口段第一行车道路面损坏状况指数 PCI≤80、 第二行车道近 3 年未处治的龟裂、纵横缝等路面老化病害路段采用铣刨重铺上面层的方案进行处治;对杨湖互通重度纵缝,采用高聚物注浆+铣刨重铺上、中面层的方案进行处治;并对全线 上、下行磨损严重、逆反光系数不足的内、外侧车道边缘线及相应病害路段车道分界线进行重新施划。
本次招标项目为沥青路面前台摊铺工程劳务合作。
计划建设工期:
商南高速周口段:计划于 2021 年 07月开始,2021 年 09月完成沥青路面前台摊铺工程施工劳务合作,总工期为70天,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2021年商南高速周口段沥青路面前台摊铺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共分为1个招标单元。招标编号为:GCJ-SNZKLM-HT招字(2021)001号。其标段招标单元划分见下表:
类别 | 招标单元 | 工程数量 | 工程内容 | 备注 |
沥青路面前台摊铺工程施工劳务合作 | 第1招标单元 | K100+000-K163+860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 沥青路面前台摊铺 工程 | 商南高速 周口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若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有),2016年1月以来完成过1个100万元以上相类似的施工业绩,并附有合同协议书,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经验,其中要求能够按照招标方投入一定量的施工机械设备,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要求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三年以上与招标项目相同工程的施工技术经验。
3.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每个投标人中标个数应满足以下规定:
在满足资质要求的情况下,一个投标人在招标单位所属子公司内最多只能中两个标(只包括正在履约中的)。
3.5本次前台摊铺工程招标共分为1个招标单元,同一投标人在本标段最多可以投1个招标单元。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投标:
(一)工程局集团黑名单所列单位;
(二)与工程局集团发生过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单位;
(三)在工程局集团范围内承接合作标个数已达到3.4条规定上限的单位;
(四)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五)被证实在其他项目有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六)被证实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七)围堵过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八)在以往施工中不完全履行合同、挑肥拣瘦或要求涨价等不良行为的;
(九)在以往施工中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恶意拖延工期的。
(十)不在工程局集团2020年审合格或优秀名单和2021年新增合格劳务供方名录内的。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 同一单位只能授权同一代表人进行同一个标段的投标活动。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24日-26日(节假日、周末不休息),每日9:00-11:30,14:30-17:00,携带以下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若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满足本招标公告3.1条规定的合同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到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镇大别山明鸡高速1-1工区项目部招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凡提供不出上述证件、缺少证件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有权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一律采用电子版,每套招标文件仅限一个招标单元,购买费用一律现金支付(不接受转账),售后不退。
5.投标担保
5.1本项目每个招标单元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5 万元人民币。
5.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6月30日17:00之前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商南高速周口段第 X 单元沥青路面前台摊铺工程投标保证金,否则将退回汇款,视为没交投标保证金),退还时由招标人账户汇入投标人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具体见投标人须知。
5.3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 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账 号:4110 6190 0018 1501 19080
联系 人: 于会计
联系电话:131 4010 1887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 1日 9:00,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1号办公楼六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开标当日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投标期间费用、食宿和安全自行负责。
6.3投标人应提前密封并递交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和商务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递交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1号办公楼六楼会议室。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688187799,截止收件时间为:2021年07月01日9:00时。
6.4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确保人身生命安全,减少人员聚集,所有投标人必须佩戴口罩自觉接受招标人体温检测。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网站招标公告栏上发布。(http://www.gcjjt.com/gcj/)
8.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商南高速周口段路面病害处治专项工程项目经理部
购买标书地址: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镇大别山明鸡高速1-1工区项目部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156 8818 7799
监督部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电 话:0371-67165398
2021年06月24日
2021年商南高速周口段沥青路面前台摊铺工程劳务协作施工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