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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卢高速沈遂段VI标项目经理部彩板房、钢构大棚、围墙等 采购及伴随服务

 发布时间:2021-08-24  浏览:

一、项目介绍

1.1 项目基本情况

沈卢高速沈遂段VI标项目经理部施工范围为K91+000~K110+600,全长19.6Km,点位于上蔡县邵店镇,穿越黄埠镇,无量寺乡,终点位于遂平县常庄镇K110互通京港澳处。标段范围内设计服务区1处,互通式立交3处。

计划建设工期该项目计划于202109进场,202409底建成通车,总工期为36个月。

1.2 技术指标

该项目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主要技术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技术指标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指  标

1

行车速度

120km/h

2

路基宽度

27m

3

路面宽度

23.5m

4

路面结构形式

沥青混凝土

5

行车道宽

2×2×3.75m

6

中央分隔带宽

2m

7

硬路肩宽

2×3m

8

土路肩宽

2×0.75m

9

桥梁设计荷载

公路

1.3 招标标的项目及相关工程内容:

1.3.1计划建设量:

根据本项目工程规模及集团公司对项目部的建设要求,依照标准化施工要求及前期工程规划,沈丘至卢氏高速公路沈丘至遂平段六标项目经理部建设的临时彩板房项目部、钢构大棚、围墙等,拟采购或安装数量如下: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暂定)

备注

1

K式伞型防火岩棉彩板房

m2

2924

单层

2

钢结构连跨集料大棚

m2

12000


3

钢结构钢筋大棚(门吊式)

m2

4800


4

钢结构钢筋大棚(桁架式)

m2

3360


5

拌合楼、水泥罐

m2

750


6

单瓦式围墙

m2

1065


7

复合板式围墙

m2

1880


 

    备注:以上数据为初步估算,不具有实际效力,仅供投标人参考。实际工程量依工程实际发生量为准。

1.3.2计划建设地点:

在高速主线桩号K97+500处,S223省道西侧,地点位于上蔡县重阳街道办事处李斯楼村附近。

1.3.3对建设工期的相关要求:自采购方具备进场条件、通知供货方进场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公路、市政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钢构安装专业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2、如果投标人是施工企业,需提供“四证一照”即:必须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钢构安装资质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亦可此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是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组织代码证(亦可此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证明;如果生产企业不具备施工资质,可以将安装工程外协,需附与外协单位的施工协议;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安装、生产人员);

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8.08.23-2021.08.22)公司销售彩板房、钢构大棚、围墙等销售或安装不低于 3 份供货合同,建筑安装累计总面积不低 5000 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所签供货合同或结算为准。

5、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含500万元);

6、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在集团公司范围内以往合作项目中没有发生过(或正在发生)经济纠纷、不良经营记录、法律诉讼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9、不接受同一单位的多个授权人进行投标,先到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采取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824日至 2020年828节假日、周末不休息)每日8:30分1730 分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 360613600 qq.com邮箱进行电子报名登记,如联系邮箱非报名邮箱请注明联系邮箱,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方可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

(1)单位公函(具体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授权书为彩色扫描件)。

注:请按以上格式报名,扫描材料需清晰可辨认,如因资料无法识别造成审核不通过,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人将在开标时进行原件审核,如原件与报名时扫描件不符,招标人可拒绝接收其资格审查文件及报价文件。

2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日内电话或者邮箱通知是否通过购买条件审核,通过审核的投标单位,请于开标时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费用一经支付,售出不退。

3凡提供不出上述证件、扫描件不清晰、证件经审核为虚假件,其领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凡提供不出上述证件或缺少证件者其领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四、评审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31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其它时间不予受理,超期不候。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93号2001室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831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93号20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并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确保人身生命安全,减少人员聚集,投标人不再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提前密封并递交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贰份,递交地址: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93号20楼 ),联系人: 王瑜 ,电话18237110033 ,截止收件时间为2021 8 31 900分。

注:所有证件应装在一个透明的塑料文件袋中,文件袋上粘贴标示内容如下:

1)投标人公司名称;

2)投标人递交材料原件列表(含名称及数量);

3)投标人公司联系人电话及姓名。

注:视情况而定,如若正常开展开标会议,会逐一通知各个参标单位,投标人在2021年08月31日上午9:00整参加开标会,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确保人身生命安全,减少人员聚集,原则上每个参标单位只能委派一名代表参会。开标地点:郑州市二七区中原东路93号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2001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cjjt.com/gcj/招标公告栏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沈卢高速沈遂段VI标项目经理部

2、招标代理人: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女士   电话:18237110033  

杜先生   电话:15838269883

    3、监督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综合管理中心

    地址:郑州市中原东路93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65369

监督人:河南省第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监察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东路91号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65313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沈卢高速沈遂段VI标项目经理部

2021年8月24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