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30 浏览:
我单位拟对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沈卢高速沈遂段II标项目经理部用彩板房、钢构大棚、围墙等采购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开招标,现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此次项目彩板房、钢构大棚、围墙等货物及伴随服务的招标。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一、项目介绍
1.1 项目基本情况
沈卢高速沈遂段2标段,施工范围为K24+050~K51+100,全长27.05Km。全线均在周口市境内,起点位于项城市新桥镇、途径秣陵镇,上跨G106国道、G45大广高速,终点位于孙店镇。标段范围内设计新桥互通(收费站)、孙店枢纽互通、孙店互通(收费站)。
计划建设工期:项目计划于2021年09月进场,2024年09月底建成通车,总工期为约36个月。
1.2 技术指标
该项目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主要技术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技术指标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 标 |
1 | 行车速度 | 120km/h |
2 | 路基宽度 | 27m |
3 | 路面宽度 | 23.5m |
4 | 路面结构形式 | 沥青混凝土 |
5 | 行车道宽 | 2×2×3.75m |
6 | 中央分隔带宽 | 2m |
7 | 硬路肩宽 | 2×3m |
8 | 土路肩宽 | 2×0.75m |
9 | 桥梁设计荷载 | 公路Ⅰ级 |
1.3 招标标的项目及相关工程内容:
1.3.1计划建设量:
根据本项目工程规模及集团公司对项目部的建设要求,依照标准化施工要求及前期工程规划,现对沈丘至卢氏高速公路沈丘至遂平段II标项目经理部建设的临时彩板房项目部、钢构大棚、围墙等进行招标,拟采购或安装数量如下:
沈卢高速沈遂段2标预估数量统计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暂定) | 备注 |
1 | 两坡下水型防火岩棉彩板房 | m2 | 800 | K式 |
2 | 四坡下水型防火岩棉彩板房 | m2 | 3000 | K式 |
3 | 连跨大棚(圆焊管钢柱) | m2 | 8500 | |
4 | 连跨大棚(H型钢柱) | m2 | 2000 | |
5 | 单跨大棚(门吊式) | m2 | 3000 | |
6 | 单跨大棚(桁架式) | m2 | 1200 | |
7 | 单瓦式棚围墙 | m2 | 800 | 每延米按照2平方计算 |
8 | 复合板式围墙 | m2 | 800 | 每延米按照2平方计算 |
备注:以上数据为初步估算,不具有实际效力,仅供投标人参考。实际工程量依工程实际发生量为准。
1.3.2计划建设地点:在主线桩号K40+000附近,G106国道右侧,地点位于项城市秣陵镇。
1.3.3对建设工期的相关要求:自采购方具备进场条件、通知供货方进场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构安装专业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2、如果投标人是施工企业,需提供“四证一照”即:必须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钢构安装资质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亦可此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是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组织代码证(亦可此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证明;如果生产企业不具备施工资质,可以将安装工程外协,需附与外协单位的施工协议;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安装、生产人员);
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8年8月-2021年8月,以交工时间为准)公司销售彩板房、钢构大棚、围墙等销售或安装不低于 3 份供货合同,建筑安装累计总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所签供货合同或结算为准。
5、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含500万元);
6、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在集团公司范围内以往合作项目中没有发生过(或正在发生)经济纠纷、不良经营记录、法律诉讼的。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9、不接受同一单位的多个授权人进行投标,先到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在2021年8月30日至 2021年9月03日发出招标公告。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30日至 2021年9月03日(节假日、周末不休息)每日8:30分至17:30 分持以下文件:
(1)单位公函(具体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并签到。
2、领取招标文件地址为: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93号2001室。
3、招标文件的售价: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购买费用一经支付,售出不退。
4、凡提供不出上述证件、缺少证件、证件经审核为虚假件,其领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四、 评审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09月06日上午8:30:至9:00分(北京时间),其它时间不予受理,超期不候。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郑州市二七区中原东路93号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2005室。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1、招标人将对开标情况做详细记录。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0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93号20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并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投标人在2021年09月06日上午9:00整参加开标会,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确保人身生命安全,减少人员聚集,原则上每个参标单位只能委派一名代表参会。
4、开标地点:郑州市二七区中原东路93号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2005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cjjt.com/gcj/招标公告栏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沈卢高速沈遂段II标项目经理部
2、招标代理人: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18237110033
杜先生 电话:15838269883
3、监督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综合管理中心
地址:郑州市中原东路93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65369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沈卢高速沈遂段II标项目经理部
2021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