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12 浏览: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濮新高速公路宁沈段IV标段(工区)
高集枢纽互通跨越盐洛高速公路保通工程施工劳务合作
招标公告补遗书
(编号:001号)
投标人: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濮新高速公路宁沈段IV标段(工区)高集枢纽互通跨越盐洛高速公路保通工程施工劳务合作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CJ-HW-NSGS-Ⅳ招字(2021)004号)作如下说明,作为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请各投标人执行: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第5款第2条: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6日12:00之前(以招标人收到为准)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简称、濮新高速宁沈段IV标安全保通投标保证金),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时还是招标人账户退还至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第6款第2条:6.2投标人应提前密封并递交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贰份,递交地址: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93号20楼,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8237110033)(地址及联系人,下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07日09:00分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更改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第5款第2条: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6日12:00之前(以招标人收到为准)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简称、濮新高速宁沈段IV标安全保通投标保证金),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时还是招标人账户退还至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第6款第2条:6.2投标人应提前密封并递交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贰份,递交地址(建议邮寄):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区)商务外环路13号绿地峰会天下2楼前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17日09:00分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濮新高速公路宁沈段IV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人: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事宜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863710137 王女士 电话:18237110033
监督部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
电 话:0371-67165369
原招标文件与补遗书不一致的,以补遗书为准。
2022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