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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项目房建主体工程施工劳务合作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7  浏览: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项目

房建主体工程施工劳务合作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南许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5、6、7合同段内房建主体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本次招标招标人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许信高速第5、6、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86号)中新增高速公路规划项目之,在京港澳高速与许广高速之间形成连接豫中南地区又一条公路运输快速通道不仅承担区域交通间的快速交流作用,同时还与永登、兰南、宁洛、周南、新阳、息邢和沪陕等多条高速公路衔接,使各高速公路之间实现快速转换,与区域内其他国道、省道、城市快速路等连接成网,形成区域内较为完善、高效的高等级公路运输体系。

本项目经过驻马店市遂平县、驿城区、确山县,共有5个收费站1个服务区,分别为嵖岈山东收费站养护工区、文城收费站、驻马店西收费站 、驻马店西服务区(东西区)、蚁蜂收费站、瓦岗收费站养护工区桥隧养护管理所。工程量见每个招标单元。 

计划建设工期:计划于20220415开始,2022915日完工,总工期为5个月主体框架必须在开工之日起60天内完成,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5、6、7合同段房建主体工程劳务合作施工招标共分7个招标单元招标编号为: GCJ-3GS-XXGS-FJ-招字(2022001号。招标单元划分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类别

资质要求

所属

合同段

招标单元

主要工程量

投标保证金

工程

内容

房建主体工程施工劳务合作

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或相应的劳务资质,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5合同段

01

嵖岈山东收费站养护工区

综合楼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4100 m2.

¥200000.00元

大写:贰拾万元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内容

 

02

文城收费站

综合楼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1800 m2.

¥100000.00元

(大写:壹拾万元整)

第6合同段

03

驻马店西收费站

综合楼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1800m2.

¥100000.00元

(大写:壹拾万元整)

04

驻马店西服务区(东区)

综合楼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4000 m2.

¥200000.00元

(大写:贰拾万元整)

05

驻马店西服务区(西区)

综合楼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4000 m2.

¥200000.00元

(大写:贰拾万元整)

06

蚁蜂收费站

综合楼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1800m2.

¥100000.00元

(大写:壹拾万元整)

第7合同段

07

瓦岗收费站养护工区桥隧养护管理所

综合楼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4900m2.

¥200000.00元

(大写:贰拾万元整)

注:此工程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不作为合同签订、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资质证书近三年内(2019年0301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收费站或服务区房建主体工程及类似 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经验。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具备相关劳务资质(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四证一照”,即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如果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如果没有原件需要打印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小规模纳税人可不提供)。

4)企业近3年(2019年0301日以后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承担过合同总金额在100 万元以上的收费站或服务区房建主体工程施工劳务及类似施工工程 ,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及经验;

5)要求投标人要有收费站或服务区房建主体工程施工劳务及类似施工工程施工经验。

3.1.2投标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少于 500万元人民币;

3.1.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信誉的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已报名的投标人被证实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

a. 在中国境内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收费站或服务区房建主体工程施工劳务及类似施工工程施工经验的;

b. 工程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c. 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劳务合作单位年审结果中进入黑名单的。

d. 不在工程局集团2021年年审名单合格劳务供方名录的。

e. 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以往合作项目中发生过(正在发生)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的。

f. 在其他项目有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g.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h. 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i. 围堵过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j. 所承接工程业已结算完毕,6个月内无故纠缠拒绝签订最终结算证书的。

k. 承接工程期间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l. 承接工程期间与地方存在债务纠纷的。

m. 在以往施工中不完全履行合同、挑肥拣瘦或要求涨价等不良行为的。

n. 在以往施工中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恶意拖延工期的。

o. 因种种原因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威胁、恐吓的。

p. 有其他恶意行为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q.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r.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允许中标数量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个投标人在同一子(分)公司(事业部)内最多只能中两个标,且在 许昌至信阳高速承接的劳务合作标不得超过 2 个。

3.4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2个招标单元进行投标,但允许在本项目房建主体工程中标1个施工单元,若投标人中标数量大于3.3、3.4条规定数量时,投标人应在充分考虑后确定1个劳务合作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单元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317---20220319每日8:30-11:50,14:00-17:20(节假日不休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如果没有原件需要打印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小规模纳税人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9320楼2005室),标书售卖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5803853596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PDF电子版)每套售价500每投一个招标单元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凡提供不出上述证件或缺少证件的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每个招标单元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2招标范围”。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02203241200之前(以招标人收到为准)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简称、许信高速**合同段第**招标单元房建主体工程投标保证金,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时还是招标人账户退还至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5.3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郑州绿城广场支行     

   号:41050167282000000597

人: 杜会计          联系电话:15838269883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32509:00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9320楼200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开标当日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书中人员资质证书(含身份证)、业绩资料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接受招标人现场查验,办理登记手续(原件经审核后,当日退还)。投标期间费用、食宿和安全自行负责。

注:所有证件应装在一个透明的塑料文件袋中,文件袋上粘贴标示内容如下:

1)投标人公司名称

2)投标人所附证件原件列表(含名称及数量)

3)投标人公司联系人电话及姓名

6.3开标地点: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93号2005室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公布最高限价(包括总价和单价),投标人报价均不得突破最高限价,采用双信封制合理低价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网站招标公告栏上发布。(http://www.gcjjt.com

9.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许信高速第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许信高速第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许信高速第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人: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址: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标书售卖联系人:胡女士 15803853596

招标事宜联系人:先生  电话:15093292619     王女士  电话:18237110033

监督部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

    话:0371-67165369               

                                                                                                      2022年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