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4 浏览: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修高速
封丘至修武段SG-1项目经理部路面工程施工劳务合作招标文件
补遗书(二)
各投标人: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修高速封丘至修武段SG-1项目经理部路面工程施工劳务合作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CL-HWGS-CXSG-1招字(2025)005号)作如下说明,招标文件的补充,请各投标人执行:
原招标文件: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
5.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4日12:00之前(以招标人收到为准)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简称:长修高速SG-1经理部第*单元交安工程投标保证金),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时还是招标人账户退还至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单元¥770000元(大写:柒拾柒万元整),第二单元¥690000元(大写:陆拾玖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一次性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24日12:00之前(以招标人收到时间为准)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中科云筑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郑州绿城广场支行 账 号:41050167282000000597 联 系 人:代会计 联系电话:15037130160 (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公司法人银行的同名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简称:长修高速SG-1经理部第*单元交安工程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时由招标人账户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
更改为招标文件: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
5.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7日12:00之前(以招标人收到为准)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简称:长修高速SG-1经理部第*单元交安工程投标保证金),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时还是招标人账户退还至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单元¥770000元(大写:柒拾柒万元整),第二单元¥690000元(大写:陆拾玖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一次性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27日12:00之前(以招标人收到时间为准)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中科云筑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郑州绿城广场支行 账 号:41050167282000000597 联 系 人:代会计 联系电话:15037130160 (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公司法人银行的同名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简称:长修高速SG-1经理部第*单元交安工程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时由招标人账户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
招标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长修高速封丘至修武段SG-1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人:中科云筑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招标事宜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237110033
监督部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电 话:0371-67165369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补遗书不一致的,以补遗书为准。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