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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8#楼、9#楼幕墙劳务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0  浏览: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8#楼、9#楼幕墙劳务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新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8#楼、9#楼幕墙劳务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本次招标招标人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6369.52㎡,其中7#楼;框架结构,地上4层;8#楼:框架结构,地上3层地下1层;9#楼: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20层;地下车库,框架结构,地下1层。;7#-9#楼室外工程占地约为14720.70㎡(其中包含道路约5400㎡、绿化景观、管网、强 弱电、消防系统等室外工程)。

计划建设工期:计划于20228 31开始,2024118日完工,总工期为2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 

本招标工程计划建设工期:202581日开始,2025119日完成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8#楼、9#楼幕墙劳务工程,总工期为100日历天,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8#楼、9#楼幕墙劳务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 2个招标单元。招标编号为:GCJ-JZ-XXDSJ-招字(2025003号。招标单元划分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工程名称

招标单元

合作工程名称

主要施工内容

备注

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8#楼、9#楼幕墙劳务工程

1单元

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8#楼幕墙劳务工程

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8号楼及坡道出入口幕墙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劳务工作内容。

满足图纸设计、规范要求,幕墙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石材幕墙、玻璃幕墙、玻璃屋面、铝板幕墙、铝板吊顶、防火封堵、保温隔热墙面、铝合金百叶、铝合金门窗、玻璃栏板、金属扶手栏杆栏板、装饰线、雨篷等施工内容。包含施工、检测试验、配合相关部门验收、第三方检測、验收备案,资科的整理汇总移交,以及为完成上述施工而必须完成的垂直运输、场内二次搬运与码放、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成品保护、环境保护等涉及所施工范围内的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技术核定单、工程现场签证等全部内容。

2单元

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9#楼幕墙劳务工程

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9号楼幕墙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劳务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幕墙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经验。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没有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投标人的主要人员在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具备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页)。

3.1.5企业近3(20220717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完工签订日期为准(如提供不了按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总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幕墙工程,质量合格;

3.1.6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元人民币;

3.1.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信誉的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已报名的投标人被证实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

a. 在中国境内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幕墙工程施工经验的;

b.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c.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务合作单位黑名单的。

d.不在工程局集团2024年年审合格或优秀名单和2025年合格劳务合作单位名录内的。

e.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以往合作项目中发生过(正在发生)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的。

f.在其他项目有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g.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h. 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i. 围堵过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j. 所承接工程业已结算完毕,6个月内无故纠缠拒绝签订最终结算证书的。

k. 承接工程期间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l. 承接工程期间与地方存在债务纠纷的。

m. 在以往施工中不完全履行合同、挑肥拣瘦或要求涨价等不良行为的。

n.在以往施工中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恶意拖延工期的。

o.因种种原因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威胁、恐吓的。

p.有其他恶意行为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q. 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的。

r.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s.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t.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允许中标数量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个投标人在同一子(分)公司内最多只能中两个标,进入年度工程局集团“红黑名单”的红名单单位并在名单有效期内参与投标的,可按照当年度评定的星级标准对应增加中标个数。且在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建设项目承接的劳务合作标不得超过2个。

3.4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2个招标单元进行投标,但允许在本项目中标1个施工单元,若投标人中标数量大于3.3条规定数量时,投标人应在充分考虑后确定1个劳务合作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单元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0-20250712,每日8:30-17:30登录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网站(http://www.gcjjt.com)在线招采系统,自行注册账号,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第1招标单元¥90000元(大写:万元整);第2招标单元¥340000元(大写:叁拾肆万元整)。投递两个项目可以缴纳一份保证金,取高额缴纳。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025071712:00之前(以招标人收到为准)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简称新乡大数据产业园幕墙工程第  招标单元投标保证金,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时还是招标人账户退还至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5.3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中科云筑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郑州绿城广场支行     

   号:41050167282000000597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71810: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30分前投标文件上传至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网站(http://www.gcjjt.com)在线招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公布最高限价(包括总价和单价),投标人报价均须低于最高限价,采用双信封制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网站上发布(http://www.gcjjt.com)。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未授权转载本招标公告至其他网站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9.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人:中科云筑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址:中科云筑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标书售卖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539242458

招标事宜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3803862384  

监督部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话:0371-67165369          

                    202507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