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0 浏览: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新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智能化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经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本次招标招标人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6369.52㎡,其中7#楼;框架结构,地上4层;8#楼:框架结构,地上3层地下1层;9#楼: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20层;地下车库,框架结构,地下1层。7#-9#楼室外工程占地约为14720.70㎡(其中包含道路约5400㎡、绿化景观、管网、强 弱电、消防系统等室外工程)。
计划建设工期:计划于2022年8月31日开始,2025年06 月30日完工,总工期为3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本招标工程计划建设工期:2025年7月25日开始,2025年10月30日完成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库智能化工程,总工期为98日历天,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库智能化施工招标,共分为 1个招标单元。招标编号为:GCJ-JZ-XXDSJ-招字(2025)001号。其招标单元划分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类别 | 合作工程名称 | 招标单元 | 施工范围 | 主要施工内容 | 备注 |
房建工程 | 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智能化工程 | 1 | 1. 含弱电桥架、视频监控系统、门禁控制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电能监测与计量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水表抄收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机房工程、无线巡更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控制中心设备、智慧灯杆系统、室外弱电管网系统;包含但不限于弱电机柜、配线架、路由器、交换机、UPS、服务器、等其他弱电设备、网线、信号线等供应、安装及调试等;明敷配管安装、配管剔槽及补槽、配管穿墙打洞及堵洞;支线桥架及支架等供应、安装;支架安装、除锈及刷油;与智能化工程有关但未明确的以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 含智能网关、数字控制器箱、温度传感器、联网温控器、机房控制柜PLC、网线、信号线等供应、安装及调试等;明敷配管安装、配管剔槽及补槽;与楼宇自控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3. 工程联动调试、验收、第三方检测、验收备案、资料的整理汇总移交,图纸二次深化设计以及为完成上述施工而必须完成的脚手架搭拆、场内二次搬运与码放、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环境保护等一切工作内容。 4. 以及施工中所产生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技术核定单、工程现场签证等全部内容。 | 房建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经验。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没有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投标人的主要人员在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税务局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查询页)。
3.1.5企业近3年(2022年07月17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完工签订日期为准(如提供不了按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总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智能化工程,质量合格;
3.1.6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1.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信誉的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已报名的投标人被证实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
a. 在中国境内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关智能化工程施工经验的;
b.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c.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务合作单位黑名单的。
d.不在工程局集团2024年年审合格或优秀名单和2025年合格劳务合作单位名录内的。
e.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以往合作项目中发生过(正在发生)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的。
f.在其他项目有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g.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h. 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i. 围堵过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j. 所承接工程业已结算完毕,6个月内无故纠缠拒绝签订最终结算证书的。
k. 承接工程期间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l. 承接工程期间与地方存在债务纠纷的。
m. 在以往施工中不完全履行合同、挑肥拣瘦或要求涨价等不良行为的。
n.在以往施工中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恶意拖延工期的。
o.因种种原因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威胁、恐吓的。
p.有其他恶意行为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q. 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的。
r.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s.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t.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允许中标数量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个投标人在同一子(分)公司内最多只能中两个标,进入年度工程局集团“红黑名单”的红名单单位并在名单有效期内参与投标的,可按照当年度评定的星级标准对应增加中标个数。且在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 承接的劳务合作标不得超过2个。
3.4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1个招标单元进行投标,但允许在本项目中标1个施工单元,若投标人中标数量大于3.3条规定数量时,投标人应在充分考虑后确定1个劳务合作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单元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0日-2025年07月12日,每日8:30-17:30,登录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网站(http://www.gcjjt.com)在线招采系统,自行注册账号,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400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整)。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7日12:00之前(以招标人收到为准)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简称: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智能化工程投标保证金),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时还是招标人账户退还至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5.3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中科云筑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郑州绿城广场支行
账 号:41050167282000000597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18日0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分前投标文件上传至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网站(http://www.gcjjt.com)在线招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公布最高限价(包括总价和单价),投标人报价均须低于最高限价,采用双信封制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网站上发布(http://www.gcjjt.com)。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未授权转载本招标公告至其他网站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9.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人:中科云筑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地 址:中科云筑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标书售卖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539242458
招标事宜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3803862384
监督部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电 话:0371-67165369
2025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