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01 浏览:
各投标人:
现对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8#楼、9#楼幕墙劳务工程施工招标(二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CJ-JZ-XXDSJ-招字(2025)004号)作如下说明,作为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请各投标人执行。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第一章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第1招标单元¥9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第2招标单元¥340000元(大写:叁拾肆万元整)。(投递两个项目可以缴纳一份保证金,取高额缴纳。)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9月1日18:00之前(以招标人收到为准)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公司基本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简称、新乡大数据产业园幕墙工程第 招标单元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时还是招标人账户退还至投标人公司基本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5.3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经理部
账 号:410701010100118303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新乡分行营业部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日0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网站(http://www.gcjjt.com)在线招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变更为:
第一章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第1招标单元¥9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第2招标单元¥340000元(大写:叁拾肆万元整)。(投递两个项目可以缴纳一份保证金,取高额缴纳。)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9月4日18:00之前(以招标人收到为准)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公司基本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简称、新乡大数据产业园幕墙工程第 招标单元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时还是招标人账户退还至投标人公司基本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5.3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大数据产业园7#、8#、9#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经理部
账 号:410701010100118303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新乡分行营业部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5日10: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30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网站(http://www.gcjjt.com)在线招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中的保证金截止时间金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发生相对应变更,其余不发生改变。
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原招标文件与补遗书不一致的,以补遗书为准。
标书售卖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539242458
招标事宜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3803862384
监 督 部 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电 话:0371-67165369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