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3 浏览:
垫江县普顺至砚台公路改建工程
路基土石方施工劳务。
本项目普顺至砚台公路改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兴垫交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路基土石方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建设方, 经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本次招标招标人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垫江东垫公路改造工程、普砚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特别提示:本项目地处丘陵区,水田密布,请各投标人充分估计施工风险。
普顺至砚台公路改建工程起于普顺迎风湖,经永安、高安、高峰、砚台镇、止于长寿区云台界。全长约57.503Km,其中新建道路44.521Km、改造道路2.173Km(改造为挖除旧路破损混凝土面板,铺设水稳层及沥青面层)、借用道路10.808Km(不需要施工)。公路等级二级公路。
本次招标项目为 路基劳务(含圆管涵施工及挡墙等施工)。
计划建设工期:该项目开工建设计划工期暂定为 2020年 3 月至 2020 年10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普顺至砚台公路改建工程路基土石方施工劳务,共分为 4个单元,招标编号GCJ-XB-DJ招字(2020)001号。其标段单元划分及工程数量表如下:
专业类别 | 标段号 | 工程数量 | 工程内容 |
普顺至砚台公路改建工程路 | |||
路基 工程 | PYLJ-01 | K0+000~K9+760(挖方22万方,填方28万方) | 土石方开挖、填筑、强夯、路堤及路床处理、圆管涵、挡墙 |
PYLJ-02 | K9+760~K22+140(挖方43万方,填方39万方) | 土石方开挖、填筑、强夯、路堤及路床处理、圆管涵、挡墙 | |
PYLJ-03 | K22+140~K41+701.134(挖方49万方,填方47万方) | 土石方开挖、填筑、强夯、路堤及路床处理、圆管涵、挡墙 | |
PYLJ-04 | K50+003.553~K57+502.685(挖方25万方,填方23万方) | 土石方开挖、填筑、强夯、路堤及路床处理、圆管涵、挡墙 | |
(2)投标人须具有一定资金垫资能力,项目资金支付按照业主对等支付规则: (3)投标人应具备技术人员,一般测量放线、资料整理等内业工作由投标人自行完成。 (4)根据业主要求,每次支付总额的20%,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需直接转入农民工专用账户。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公路或市政或路基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或劳务资质),近三年内(2017年1月以来)完成过1个相类似的施工业绩(500万元以上),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中标个数应满足以下规定:
每个施工单位在本项目范围内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3.4本次招标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数量,若投标人中标数量大于规定数量,按第3.3条执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已报名的投标人被证实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投标:
(一)工程局集团黑名单所列单位;
(二)与工程局集团发生过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单位;
(三)在工程局集团范围内承接标个数已达到3.3条规定上限的单位;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同一单位只能授权同一代表人进行同一个标段的投标活动。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4日- 26日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834719989@qq.com邮箱进行电子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5)、业绩扫描件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注:扫描材料需清晰可辨认,如因资料无法识别造成审核不通过,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人将在开标时进行原件审核,如原件与报名时扫描件不符,招标人可拒绝接受其资格审查文件及报价文件。
4.2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日内电话或者邮箱通知是否通过购买条件审核,通过审核的招标单位,请于开标时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费用一经支付,售出不退。
4.3凡提供不出上述证件或缺少证件者其领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5.1每个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3月 30 日下午17时30分之前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公司法人基本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所投标段名称例如PYGL-xxx标段保证金,否则将退回汇款,视为未交投标保证金),退还时由招标人账户退还至投标人公司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5.3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垫江县东垫公路改造、普砚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建行垫江支行
账 号:50050127360009289999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07651279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 31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9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开标当日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书中人员资质证书(含身份证)、业绩资料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接受招标人现场查验,办理登记手续(原件经审核后,当日退还)。
注:所有证件应装在一个透明的塑料文件袋中,文件袋上粘贴标示内容如下:
1)投标人公司名称
2)投标人所附证件原件列表(含名称及数量)
3)投标人公司联系人电话及姓名
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开标不现场进行,评审后在工程局网站公布结果。投标期间费用、食宿和安全自行负责。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公布最高限价(包括总价和单价),投标人报价均不得突破最高限价,采用双信封制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
投标人得分=通过资格审查文件的得分+报价得分
(1)对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资审文件进行打分,资格审查得分由以下分值组成:
①、施工组织满分10分,由专家对其合理性及科学性进行评审,综合所有专家打分的平均值;
②、设备得分10分,满足招标文件关键设备要求得分6分,每承诺增加进场1个关键设备加1分,最高得分10分;
③、业绩得分满分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分4分,每增加一个工程局完工项目证明加3分,最高得分10分;
(2)计算报价得分:所有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均参与报价评分,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投标人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2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采用内插法计算,得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网站招标公告栏上发布。(http://www.gcjjt.com/gcj/)
9.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垫江县东垫公路改造、普砚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新郑路206号
邮 编:4500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8637156232
监督部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电 话:0371-67165398
2020年3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