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13 浏览: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垫江县东垫公路改造、普砚公路改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兴垫交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东印场部至垫邻路口公路改造工程(以下简称“东垫改造”)位于垫江县明月山区,路线起于沙坪镇东印场部,与S515平交后,向南沿老路走廊经大通村、双核水库西、西山水库东,利用新线经过凤凰咀至松花寨,后经太平牡丹园、华夏牡丹园至终点,接澄溪镇上山道路福生大道,路线全长约48.7Km。公路设计为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
合同建设工期:该项目开工建设计划工期暂定为2020年5月至2022年4月,合同工期24个月。
2.1.2普顺至砚台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普砚改建”)起于普顺迎风湖,经永安、高安、高峰、砚台镇、止于长寿区云台界。全长约57.503Km,其中新建道路44.521Km、改造道路2.173Km、借用道路10.808Km。公路等级为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
合同建设工期:该项目开工建设计划工期暂定为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合同工期32个月。
2.1.3本次招标项目为土工格栅采购。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东垫公路改造、普砚公路改建工程土工格栅采购,招标编号GCJ-XB-DJ-CL招字(2020)001号。其工程数量及工作内容如下:
土工格栅供应数量估算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技术要求 | 数量 (万㎡) | 备注 |
1 | 土工格栅 | PET50-50 | 采用双向钢塑土工格栅,双向抗拉强度≧50KN/m,断裂延伸率≦3%,格栅节点剥离力≧500N。 | 55.9 | |
2 | 土工格栅 | GSZ80/HDPE | 采用双向钢塑土工格栅,双向抗拉强度≧80KN/m,断裂延伸率≦3%,格栅节点剥离力≧500N。 | 2.6 |
注:以上为预估算量,实际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开户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相应资质证书。
3.2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及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货能力要求:按质、按量、按时保证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
3.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7.1-2019.12)销售土工格栅合同不低于 2 份,销售总额不低于600万,以所签供货合同为准。
3.6履约信用要求:在过去三年内,与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没有发生经济纠纷或不良经营记录的,社会信誉良好。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材料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已报名的投标人被证实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
(一)工程局集团黑名单所列单位;
(二)与工程局集团发生过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单位。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采取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5月14日至 2020年5月18日(节假日、周末不休息)每日8:30分至19:30 分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1171269717@qq.com邮箱进行电子报名登记,如联系邮箱非报名邮箱请注明联系邮箱,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方可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彩色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授权书为彩色扫描件);
(6)业绩扫描件。
注:请按以上格式报名,扫描材料需清晰可辨认,如因资料无法识别造成审核不通过,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人将在开标时进行原件审核,如原件与报名时扫描件不符,招标人可拒绝接收其资格审查文件及报价文件。
4.2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日内电话或者邮箱通知是否通过购买条件审核,通过审核的投标单位,请于开标时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费用一经支付,售出不退。
4.3凡提供不出上述证件、扫描件不清晰、证件经审核为虚假证件,其领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凡提供不出上述证件或缺少证件者其领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4.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5、投标保证金
5.1每个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5月22日下午17时00分之前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公司法人基本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东垫公路改造、普砚公路改建工程土工格栅投标保证金,否则将退回汇款,视为未交投标保证金),退还时由招标人账户退还至投标人公司法人基本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5.3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垫江县东垫公路改造、普砚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支行
账 号:50050127360009289999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07651279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5月 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东垫公路改造、普砚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设备材料部(垫江县桂溪街道西山村2组4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并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2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确保人身生命安全,减少人员聚集,投标人不再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提前密封并递交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贰份,递交地址:东垫公路改造、普砚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设备材料部(垫江县桂溪街道西山村2组41号),联系人:宋先生,电话: 18703749956,截止收件时间为2020 年 5月 24日9时30分。
注:所有证件应装在一个透明的塑料文件袋中,文件袋上粘贴标示内容如下:
(1)投标人公司名称;
(2)投标人递交材料原件列表(含名称及数量);
(3)投标人公司联系人电话及姓名。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公布最高限价(包括总价和单价),投标人报价均不得突破最高限价,采用双信封制最低价法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网站招标公告栏上发布。(http://www.gcjjt.com)
9、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10、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垫公路改造、普砚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垫江县桂溪街道西山村2组41号
邮 编:408300
联系人: 宋先生 电话: 18703749956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18999349960
11、监督
监 督: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监督电话: 0371-67165398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