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25 浏览:
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项目
第七合同段梁板运输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合作
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许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许信高速第七合同段梁板运输安装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经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招标人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许信高速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调整规划》中新增高速公路规划项目之一,与高速共同形成连接豫东地区和豫西南地区一条公路运输快速通道,与区域内其他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连接成网,形成区域内较为完善、高效的高等级公路运输体系。
许信高速第7合同段位于驻马店市确山县瓦岗镇内,起讫桩号K125+800-K139+900,线路全长14.1km,标段内与新阳高速交叉,设横山枢纽互通;与S334省道交叉,设瓦岗互通。合同段全境处于确山县境内,为双向四车道新建高速,路基宽度26m,设计时速100km/h。
全线桥梁(含互通区)总计34座,涵洞通道32座,挖方总量268.9万方(其中26.6万为隧道挖方),填方总量168万方。空心板137片,箱梁833片。
计划建设工期:计划于 2021年01月开始,2022年01月底完工,总工期为13个月,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项目第七合同段梁板运输安装施工招标,共分为 001个招标单元,各招标单元独立招标。招标编号为: GCJ-DS-XXGS-7招字(2020)003号。其工区招标单元划分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类别 | 资质要求 | 所属工区 | 招标单元 | 主要工程量 | 工程内容 |
梁板运输安装 | 满足相应资质,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 许信第七合同段 | 001 | 空心板137片约1500m³,箱梁833片约25000m³。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近五年内完成过1个相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经验。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专业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起吊方面);
(3)投标人具备“四证一照”,即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如果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如果没有原件需要打印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4)企业近5年(2015年12月-2020年12月)承担过单项合同总金额在 50万元以上的梁板运输安装,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及经验;
3.1.2投标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1.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信誉的最低要求:
a.信誉良好。
b.未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已报名的投标人被证实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
a. 在中国境内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关梁板运输安装施工经验的;
b.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c.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劳务合作单位年审结果中进入黑名单的。
d.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以往合作项目中发生过(正在发生)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的。
e.在其他项目有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f.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g. 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h. 围堵过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i. 所承接工程业已结算完毕,6个月内无故纠缠拒绝签订最终结算证书的。
j. 承接工程期间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k. 承接工程期间与地方存在债务纠纷的。
l. 在以往施工中不完全履行合同、挑肥拣瘦或要求涨价等不良行为的。
m.在以往施工中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恶意拖延工期的。
n.因种种原因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威胁、恐吓的。
o.有其他恶意行为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许信高速的1个招标工区进行投标,投标人在本项目许信高速只能中标1个施工单元。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工区投标或者未划分工区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进行同一个工区的投标活动。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2月 26日—28日,每日8:00-12:00,15:00-18:00(节假日不休息),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如果没有原件需要打印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到驻马店市确山县瓦岗镇许信高速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费用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凡提供不出上述证件或缺少证件的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每个招标单元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 1月 6日17:00之前(以招标人收到为准)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招标单元 工程投标保证金),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时还是招标人账户退还至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5.3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许信高速第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支行
账 号: 4105 017 478 080 000 0778
联 系 人: 李 会计
联系电话: 13603848510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7日09:00,投标人应于当日 09: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驻马店市确山县瓦岗镇许信高速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工程合同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当日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如果没有原件需要打印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书中人员资质证书(含身份证)、业绩资料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接受招标人现场查验。办理登记手续(原件经审核后,当日退还)。投标期间费用、食宿和安全自行负责。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公布最高限价(包括总价和单价),投标人报价均不得突破最高限价,采用双信封制有限低价法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网站招标公告栏上发布。(http://www.gcjjt.com/gcj/)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许信高速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驻马店市确山县瓦岗镇许信高速第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日常业务联系人:景女士 电话:18838249656
工程技术方面咨询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526817351
2020 年 12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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